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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投标制度便宜了谁?

2012-09-06 09:32 来源:医学教育网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近日调查发现,抗菌、消炎、治胃病的20种常用药进入北京各大医院销售,中间利润均超500%,其中也有高达1100%、1400%以上的。比如,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剂量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山东济南的几家销售代理公司那里,售价都是3.85元,而在北京隆福医院则为12.65元,而且还是按照北京市的统一招标价执行的,医院没有权力擅自调整。事实上,这药的出厂价每支仅0.6元。从出厂到医院终端,足足“增值”2000%!

    简单描述一下,整个流程是医药代理公司以0.6元向药厂进货,以4元卖给医药代表,每支赚3元多,很大一部分用于政府招投标过程中的各方面开支。当最终以11元的高价中标后,其中的7元差价便成为了给医院、医生与医药代表的回扣。按规定,医院可以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即12.65元。

    受病痛折磨的消费者花了那么多“冤枉钱”,却被装入中间环节各相关方的私囊。如此乘人之危,赚取不义之财,难怪“以药养医”的模式长期为人所诟病。

    让平头百姓想不明白的主要是,为了降低药价,政府采取了许多办法,其中最让人期待的是由政府出面,对医保范围的药品统一招投标,利用“一口上下”,杜绝医药代表之流在不同医院之间寻求差价。按理说,政府不是利益当事人,请来主持招投标的专家不但学术精湛,而且德高望重,医院更是秉持救死扶伤之精神,不屑于蝇营狗苟,统一定价好像没有留下什么漏洞,为什么民众仍然得不到实惠?

    从理论上说,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代表着社会对公平的要求。但当市场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无情地淘汰竞争落败者的时候,如果听任失败者自生自灭,那么像劳动力这样的生产要素最终也都会供不应求。所以,即便仅仅为市场本身维持劳动力供应过剩,以便获得更多的廉价劳动力着想,也需要有“公平”的存在。由于市场本身追求效率,无暇顾及公平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出面来实现这一为市场所需、但不为市场所能的功能。无论低保、医保还是失业救济等,其背后都是同样的逻辑。政府代表公平的形象,由此得到确立。

    问题在于,理应维护公平的政府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而是一个具有自己现实利益的行动者。尤其在缺乏有效制约下,政府在维护公平的名义下采取任何行动,同时也是身处政府之中或者与政府行为相关的各色人等伺机谋取私利的机会。因此,由于政府介入而形成的利益链越长,卷入其中的利益相关者人数越多,由谋取私利者的自利行为而流失的公共资源就越多。由于财政提供的公共资源总量是有限的,流失的公共资源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充,在医院、医生等具有体制、技术、信息等优势,可以轻易规避损失的情况下,最后填补这一资源漏洞的,只能是处于疾病刚性支配下的患者。一种药品从0.6元疯涨到12.65元,就这样看似合法合理但却不合人情也不合人性地实现了。

    依照目前的社会现实,患者一般总是处于弱势一方,这是医患关系中不能没有政府的根本原因。但部分药品利润率高达2000%的事实告诉我们:当政府统一招投标过程中,也出现利用患者弱势而谋取私利的情况时,权力或许并不足以给患者以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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