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的药价带来的是如何制定各方支付比例的问题?为此美国的CMS (the 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aid Services )在2010年6月召开了一个全国范围内的调查。在今年3月,CMS宣布医疗保险将支持FDA颁布的对该药的适应征——已发生远处转移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激素耐药的前列腺癌。但实际情况中,很多病人并不能完全满足FDA的适应征,比如前列腺癌发生了远处转移但却并不是没有症状,或者不是激素耐药,简而言之就是还没到“走投无路”的阶段,而对这些适应征外(off-label)的药物使用的情况,CMS并未给出相应的医疗保险支付条款,而是将费用分担的问题留给各保险公司(regional contractors)。
从CMS所分管的美国的医疗保险体制来看,CMS并不具有绝对的权威。该医疗保险主要分为A、B、C、D4个部分。A部分,又称为住院医疗保险(Hospital Insurance, HI),是唯一强制参加的保险部分,主要负责住院相关的基本费用的报销。B部分,又称为补充性医疗保险(Supply Medical Insurance, SMI),是自愿参加的,主要报销内容是一些A部分未涵盖的基本医疗检查、药品等内容。再就是C部分,高级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 Advantage plans)。这个计划与A和B两种保险不同,它是由私人保险公司制定的计划。这个计划不仅可以提供上述两部分所包含的保险内容,还包括了很多上述两部分并未包含的医疗服务内容,比如牙医、眼科的医疗服务等。但与A、B 两部分不同,参与这种保险的公民只能到特定的医疗场所就诊。D部分,处方药计划(Prescription Drug plans),所有参加了A、B两部分的公民均可参加D部分的保险,但他们必须首先参加高级医疗保险计划也就是C部分或者独立处方药计划(stand-alone Prescription Drug Plan,PDP)。这些计划虽然得到了CMS的批准,但事实上参保药物的种类和保险支付的比例均是私人保险公司制定的。
第一,扩大证据获得同时支付的政策(Coverage with Evidence Development Policy,CED)的应用范围。简单来说CED就是在药物的某些适应征的相关证据出现以前,为患者提供医疗保险报销服务。如果应用到Provenge上,这个政策将让很多适应征外的患者有希望获得这个新型治疗。但这个政策的潜台词无疑是政府医疗投入的增加,而处在预算紧缩阶段的政府势必不会同意这个政策的应用。